为进一步严明换届工作纪律,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近年来,全国各地在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查处了多起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转发。请广大党员群众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规守纪,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投好手中庄严一票。
典型案例
33.浙江省仙居县湫山乡方宅村村民方某勇发放电热水壶拉票案
2016年11月7日,浙江省仙居县湫山乡方宅村村民方某勇为顺利当选村委会主任,筹备成立基金会,欲以献爱心形式向村里老人发放电热水壶,被乡党委、政府制止后,托他人以受托人等名义,向村民发放电热水壶200余把。
处理结果:浙江省仙居县公安局给予方某勇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因方某勇党员组织关系在云南省开远市非公经济组织联合党委,2016年12月2日,仙居县纪委发函建议该市纪委对方某勇依纪依规处理。
34.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江左镇武寨村武某立破坏选举秩序案
近日,在江左镇武寨村村“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武某立无故抢夺有关换届选举政策宣传的横幅,把横幅扔到地下,用脚踩,并现场与该村“两委”换届工作人员争吵,造成选举工作无法继续开展。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武某立行政拘留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