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换届工作纪律,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近年来,全国各地在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查处了多起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转发。请广大党员群众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规守纪,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投好手中庄严一票。
典型案例
29.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银城铺镇国持营村党员代建军贿选案
2018年9月初,银城铺镇国持营村党员代建军为竞选村委会主任,在村委会主任候选人选举投票前,采取拉票贿选的方法送给董某等4人现金各500元,共计2000元。投票选举时,上述4人均投票给代建军,最终代建军以17票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
处理结果:2018年10月8日,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代建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违纪款2000元。
30.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余某妨害公务案
2020年9月4日8时许,被告人余某在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某村村办公室参加村干部选举,因写票时一家人不能同时入内的规定与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并当场撕毁选票。后民警到达现场对余某进行口头传唤,余某拒不配合并咬伤辅警手臂。经鉴定,辅警伤势达到轻微伤程度。
处理结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某在所在村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因违反选举规则填写选票,不仅不听工作人员劝解,还当众撕毁选票,严重影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民警接报赶赴现场处置,其依然不服从劝解和传唤,暴力阻碍执法,并致其中一名辅警轻微伤,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妨害公务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