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换届工作纪律,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近年来,全国各地在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查处了多起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转发。请广大党员群众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规守纪,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投好手中庄严一票。
典型案例
25.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寿昌镇永嘉桥村党员吴某花钱“买票”案
2017年4月,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寿昌镇永嘉桥村党员吴某为当选永嘉桥村委会主任,与同村村民李某某、陈某某商量,由自己出资,他们二人出面,以花钱“买票”的方式为其争取支持率。吴某送给陈某某两条利群香烟,要求其帮助拉票助选,陈某某同意后,吴某给了他2200元现金用于拉票助选,陈某某将收到的现金分发给了五户村民,为吴某拉到了23张选票。李某某则出面送给该村村民翁某某400元,要求他在选举时投票给吴某,随后吴某将400元付给李某某。 处理结果:吴某被当地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元。2017年11月,吴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6.湖南省某社区刘某某干扰、破坏选举秩序案
2017年4月,刘某某在湖南省xx社区选举居民代表的会议上,公然采取抢话筒、辱骂工作人员等方式破坏选举秩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同时,刘某某也没有制止其妻子杨某从工作人员手中抢夺选票的行为。
处理结果:鉴于刘某某曾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纪检机关给予刘某某开除党籍处分。